为人才“松绑” 泉州:把人才评价“话语权”交给平台

2021-07-18 0

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,要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,激发人才创新活力。为深入推进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,持续拓展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范围,更好发挥人才评价“指挥棒”作用,让人才引得进、留得住、过得好,近日泉州出台文件,支持在泉科研平台自主认定高层次人才工作,符合条件的科研平台,可申请纳入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单位。

政策解读

对象范围

根据文件,申请纳入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单位需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:市级以上科技、发改、教育、工信等部门认定的大院大所或省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,且注册地在我市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具有稳定的人才队伍,常驻人员不少于20人;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完善,党组织健全完整、作用发挥较好;科研创新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,具备承担国家、省、市技术攻关项目能力,能够引领和带动我市某一领域科技进步、产业升级、管理提质。在泉年度开展各级各类科技研发项目10项以上,或在泉年度科研成果落地转化2项以上,或年度新增技术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。近三年无涉黑涉恶、重大失信、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,未发生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、环境污染及群体性事件。

申请办法

由在泉科研平台对照自主认定单位资格条件,向所属县(市、区)或市直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,初审评估后报市人社局审核提出建议名单,提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核准。核准通过后按要求制定自主认定方案,并严格按照审核确认后的自主认定方案,如实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进行申报。

享受待遇

通过自主评价认定的市级高层次人才,同等享受相关人才政策待遇。

部门声音

“此次政策的对象范围主要在大院大所及省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。”在近日召开的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(扩大)会议上,市人社局负责人表示,“我们坚持党管人才原则,把党组织建设作用的发挥、人才政策前置以及意识形态表现纳入评价体系;突出科研创新以及科研成果就地转化原则,强调人才与平台的匹配度。同时,按照‘干什么、评什么’‘缺什么、评什么’原则,围绕吸引和留住具有较强创新能力、掌握关键核心技术、擅长成果落地转化的高精尖缺人才设置评价指标。”

2018年以来,泉州实施企业自主评价人才制度,坚持“谁用人、谁评价”,授权117家自主评价试点企业自主开展高层次人才评价。试点企业按照“凭能力、凭实绩、凭贡献”原则,对照《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》,自主制定本企业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。截至目前,全市已自主认定885名高层次人才。

平台受益

【案例一】

福建(泉州)哈工大工程技术研究院行政部部长温昌文:

泉州先前在企业成功实施自主评价人才制度,这次又给科研平台“放权”,这无疑给用人主体引才、留才、用才注入了“强心剂”,有利于帮助泉州摆脱高精尖人才短缺困境、优化人才队伍结构,充分发挥优势产业聚才的“磁场效应”。

未来,我们将借助泉州稳定政策环境,不断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,争取能获得科研平台自主认定的权限。同时,选好用好高层次人才和技术骨干,赋予更大的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。全方位为科研人员“松绑”,拓展科研管理“绿色通道”。

近年来,福建(泉州)哈工大工程技术研究院强化人才“引、育、用、留”工作,累计为泉州引进优秀哈工大人才42名、引进先进智能制造人才219人。工研院深耕智能制造装备和智能机器人两大领域,已有186项知识产权获授权。同时,开展产学研合作开发项目或课题等130项以上,服务企事业单位逾300家,培养产业技术人才1000多人。

【案例二】

泉州华中科技大学智能制造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平江:

人才自主认定体现了以市场为导向的理念,是招才引智的重要举措,也突显了泉州是一座“爱才重才”的城市。下一阶段,研究院若能获得科研平台自主认定权限,将用好用足政策福利,不断探索建立以能力、实绩和贡献为主要依据的人才激励政策;不断完善现有的导向明确、竞争择优的人才评价机制,使真正有能力、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得到充分认同;着力加快人才高地建设,助推泉州高质量发展。

长期以来,泉州华中科技大学智能制造研究院坚持以人才为根本的战略方针,目前已打造了一支以国家、省级人才专家为代表的科研队伍,柔性引进二十多名专家担任特聘研究员,引进院士专家工作站、高层次人才团队等平台或团队,先后为140家企业提供技术和咨询服务,承担各级财政科研项目60多项,自研及产学研创新成果已在50多家企业中得到实际应用与试生产,为企业举办研修培训6000多人次。